为了理顺关系,加强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的业务联系,有利于开展业务及与兄弟省市的对口交流,根据2002年7月5日海南省委常委会议精神,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琼编[2002]84号文批准,原海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海南省就业局)、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(海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)、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三个正处级单位合并组建“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(海南省就业局)”,为副厅级事业单位。实行一个机构,两块牌子,对外使用主名为“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”,副名为“海南省就业局”文章源自自学土木网-https://www.zxtm.com/sites/20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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